“错时共享,停车不难”——沪上停车资源共享探索
来源:都市网 日期:2017/10/21 13:59:3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错时共享,停车不难”——沪上停车资源共享探索
来源:上海法治报
【内容摘要】 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16年9月29日公布 《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 至今,停车资源共享已经在上海市推行接近一年,其运营现状和效果成为大众关注焦点。本文在实地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分析共享场库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为其完善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停车资源共享 现实问题 完善路径
□丁辉 卢镱
为缓解停车难而推出的民生政策——停车资源共享,在实施的近一年时间里,似乎并没有出现预期中的火爆场景,从全市范围看,在已经实行共享的场库中,综合利用率不到30%。可以预见的是,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停车资源共享”不会一帆风顺,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有效破解难题,切实推进资源共享、错时停车,依然道阻且长。
一、现实问题分析
(一)政府机关难以共享
市交通委员会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要推动有关政府机关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但是在停车资源共享项目示范点中,并没有见到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车位的共享,原因在于很多政府机关以没有上级批文为由,或以其他区县没有先例可循为由,对车位共享的事能推则推。行政机关内部的秩序和安全问题是共享难的另一个原因。此外,考虑到居民超时停车,可能会影响到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因此行政机关难以对外开放共享。
(二)停车时段和居民作息规律不统一
目前对外共享的停车场库,入库时间很少有早于晚6点的,部分场库的进入时间甚至在8点、9点。调研数据显示,超过5成的受访居民普遍表示在入库时间的设置上脱离实际,和作息时间不符。上班族的时间一般是朝九晚五,停车高峰期出现在五点半到六点半之间,覆盖这一时间段的场库并不多。
(三)节假日白天不能停车
以月星环球港为例,周边居民反映最大的就是该项夜间停车服务不能包含节假日的白天。节假日白天不能停车意味着周末早上十点之前就要到车库把车挪出来,而寻求周末最大便利是居民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种矛盾成了以环球港为代表的商场等试点不能顺利推进错峰停车的拦路虎。
(四)步行距离过长
几乎在所有的试点中,停车场到自己小区距离过远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调研数据显示,68%的居民认为步行距离在1公里之内是可以接受的。因此绝大多数的居民会把步行距离的长短作为是否使用共享泊位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步行距离超过1公里,居民使用意愿就会大大降低。
(五)停车不够自律
超时停车会影响共享者自身停车,引发诸多矛盾。针对该问题,各试点一方面采取告知、教育、劝说、疏导等方法,但是由于不具有惩罚措施,往往对大部分车主没有约束力,另外一方面通过加收超时停车费进行规制的。加收超时停车费针对车位数量多,周转率高的场库,具有一定效果,但是在停车问题突出、车位周转率低的小区,超时费用只是治标不治本。
二、完善路径初探
(一)推动政府机关开放停车位
在行政阻力上,应当建立“市级政府统筹指导、区级政府实效评估、街道(乡镇)试点实行”的联动体制,调动本市上级行政力量,最大程度减少阻力,优先在街道一级行政机关内部筛选部分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点。
在责任主体上,应当明确共享停车的管理部门,具体可以由后勤部负责停车的监督和安保,在不影响机关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放车位。
(二)推动停车时段契合作息规律
在夜间停车的时间段上,应当要考虑到大部分居民的作息规律——朝九晚五,停车区间在晚六点到早九点比较合理。建议区主管部门可以划定合理区间,鼓励参与资源共享的经营性场库尽量保证该时段接受停车,对于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可以由政府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之外的时间可以由场库自行决定增减。此外,有条件的场库可根据自身车流量的特点,针对不同场库设置不同时段,因时制宜。
(三)推广工作日包夜停车,缓解周末尴尬
工作日包夜停车,即在目前包夜停车的基础上扣除周末的夜间停车服务,同时在价格上扣除相应部分,这种模式,具有更多的灵活性,既在地点上给了车主更多的选择余地,又在经济上减少了车主的压力。周一到周五,车主可以将车停在共享的场库,周末车主可以自由选择停放地点,从而避免早起挪车的尴尬。
(四)建立步行辅助机制
关于距离问题,一方面可以推广“p+b”模式,即“共享停车+共享单车”模式,也就是通过共享单车解决最后1公里难题,在试点场库周边设置共享单车停车点,增强共享单车的易接触性,最大限度减少步行距离。
另一方面,应当着力构建停车资源共享网络,在目前的推进过程中,应当以一个试点辐射三四个小区为宜,逐步由点到面,增大居民的共享选择空间,最终形成全覆盖的停车资源共享网络,步行距离过长带来的不便,将因此得到有效改善。
(五)提高标准,杜绝超时停车
一是建议针对小区超时停车的问题可以由车主和物业之间以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约定超时停车次数上限,超过次数给付相应的违约金,从经济层面督促车主按时挪车。
二是由物业建立车主通讯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要在保安亭进行联系方式登记,并悬挂联系方式,确保超时停车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车主。
三是考虑采用强制手段,比如通过识别车牌的方式,将多次违规停车的车主列入停车失信名单,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