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享汽车竟这样超车:短距离内变道约5次
来源:都市网 日期:2017/10/21 14:00:1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深圳共享汽车竟这样超车:短距离内变道约5次
来源: 咩事
一共享汽车竟这样超车!网友:差点把它怼上BRT站台(来源:~)一共享汽车竟这样超车!网友:差点把它怼上BRT站台
不少网友看完视频后议论纷纷,@深圳交警也在微博上表示:这样开车!实在是危险!违法!
视频显示,事发时间9月19日当日上班时间(上午9点前后),地点为天河区天河路岗顶brt公交车站路段附近。咩事发现,视频中能见该共享汽车大约有5次变道行为。据该网友称,该共享汽车属于EVCARD共享汽车。
深圳共享汽车竟这样超车:短距离内大约5次变道

共享汽车公司:司机承认错误再三道歉
今日,EVCARD共享汽车方面回应咩事,对于9月19日一辆EVCARD轿车在岗顶BRT站外随意变道这一事件,公司已进行了核查,确认驾驶人是EVCARD会员。
据称,该公司已与该会员取得联系,会员表示当时为了赶时间前往目的地而作出此不当行为,并在电话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再三道歉。
该公司称,现公司正等待交警对会员的驾驶行为作出认定,若属违章违法行为,将全力配合交警对该会员采取相应措施。
而该车是否涉嫌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部门表示,正在调查中。
从共享单车的风靡再到共享汽车的出现,驾驶小汽车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在此同时,也应牢记法律,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据珠海交警通报,近期珠海有人借共享汽车醉驾出事,这也是当地首例共享汽车醉驾交通事故,司机赔了一万多。此外,还有人开共享汽车连撞三车后逃逸,这又是珠海首例共享汽车肇事逃逸案。对此交警提醒,已有相关举措。
承租人借车他人造成事故,共同担责
共享汽车方表示,客户注册时需上传身份证、驾驶证等资料,经审核成功才能租车,要求承租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下一步将考虑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识别承租人身份,进一步明晰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
如果承租人以自己的身份借车,然后将车交由第三方使用,那么在使用期间如果发生事故,共享汽车方将根据承租时段第一时间找到承租人,要求其自身或找到驾驶方共同承担责任。
承租人过错造成事故,承租方担责
虽然由于监控手段的限制,对于已经被租用的汽车,不管实际驾驶人有无驾照,有无醉驾毒驾等,暂时无从辨识。但是,共享公司建议承租人遵守租车条约,因为一旦因此发生了事故,其责任和赔偿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保险拒绝理赔。
此外,公司还会依法挽回自身损失。在事故处理阶段,该共享汽车将会仍然处于租借状态,承租人需正常缴纳租赁费用,直至车辆可以重新投入市场。
酒驾、醉驾、毒驾将列入黑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共享汽车方已着手建立一个信用体系,并计划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共享数据。今后,有违法纪录的客户,将限制与其合作,对于有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纪录的客户,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租车。